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
办政法〔2023〕72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 水利部办公厅 制定了《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实施,依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制定本单位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鼓励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四个一”办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部机关有关司局要加强对相关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参见
- 武汉市洪山区善帮家政服务部2026-11-03
-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文字摘要)2026-11-03
- 北京好朋友家政有限公司2026-11-03
- 习近平: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_2026-11-03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2026-11-03
- 王琳参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乌鲁木齐市代表团讨论2026-11-03